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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018年广东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日程抢先看!

2018年03月24日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3号),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将于4月16日-26日进行,参加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录取。小编第一时间为你送上最新的录取信息,速速往下看吧~

录取批次安排和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

参加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录取。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决定,2018年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文科类和理科类录取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170分、150分。

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办组织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正式投档前,将进行一次模拟投档。

1、录取投档方式

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排位相同、志愿相同的,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2、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而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以1:1比例投档,仍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录取后高职院校仍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到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中。在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各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粤教考〔2008〕28号)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普通高职院校不得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时间为4月16日-26日。

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如有变动,请以录取系统通知为准。

录取操作办法

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期间,各院校要注意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保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密切联系与沟通,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1.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要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高职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普通高考录取相同。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做好高分考生的录取工作,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慎重处理。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职院校必须做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2.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高职院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3.已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录取。被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也不得参加“3+技能课程证书”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依学考成绩录取的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未被依学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4.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和备案管理,《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印制、签发及寄送,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的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退档注销工作均按普通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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